我入职的时候跟公司签了一式两份劳动合同,签完了就被公司全部收走了,大半年过去了,公司还没给一份回来,这种情况是签完合同就都要给公司收回的吗?签完合同公司不给员工该怎么办?
网友:你这个不稀奇,我们公司都是老员工,无固定期限的,应该当初签过一次合同就没事了,但是居然在当中换了几次合同跟闹着玩似的,还是大企业。最近公司领导居然想降低员工工资收入,遇到这样的公司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签合同要留心眼,避免自己吃亏。如果劳动者遇到了这种情况想要维权,最好提前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比如提前电话录音、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主要证明这两份劳动合同均由公司一方保管,且员工签字后,公司未及时在合同上签章,也未给劳动者即可,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完成取证工作,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网友: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合理的经济赔偿。正常情况下,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需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要报备劳动监察部门。我们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部门保管,一份由公司保管,一份由我们自己保管。如果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在这之前我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员工工作证,上下班打卡记录以及工资发放记录等等。只要有了这些充分证据,即使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也能赢了这诉讼,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网友: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经劳资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由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收走,也许有公司的考虑,如果您真的需要可以去找公司协商一下,给个复印件也可以,实在不行再去劳动部门投诉。但对大多数人来说没有用,建议不要去计较,下次留心签的时候拍照就可以了。
网友:劳动合同是用以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契约形式,签定后就具有法律效应。正常情况下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但企业都收去了,你可向其索取。若企业执意要保管,就让他们保管也没什么问题。如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打官司需要合同,则可要求企业出示即可。
网友:按照劳动法规定,聘用方与被聘用方有着平等的法律地位,若公司在被聘用方签字后,没有提供聘用方一份,是违约在先。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该公司提供双方签字(公司方应加盖公司公章)。若公司既无签字又未盖公章,应视为无效合同。也属欺诈合同。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仲裁委员会申诉。也可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是否存在赔偿损失问题。正常情况下,有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另有一份在劳动监察大队备案。
网友: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企业,一份给劳动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需要给一份给劳动者,而且需要签收。如果不签收,劳动者反而可以说没有收到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是有风险的。当然,现实中,就算企业不给劳动者,也不能改变你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因为法院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是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看你和企业之间是否有事实的劳动关系。因为证明劳动关系,除了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很多证据,比如出勤打卡,工牌,发工资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