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计生办或计生办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同级政府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举报,也可向县级计生局举报。
由于计生办工作人员的人事由该计生办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管理,而其业务工作的开展,接受县级计生部门管理和指导。因此,当计生办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或开展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除向上述两家投诉或举报外,还可向县级信访局举报。
一、计生办的职责是什么
1、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帮助两户家庭走上小康的道路。
3、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三查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计划外怀孕对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并做好登记。
4、帮助村(居)民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
5、征收社会抚养费。
6、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的清洁整。
二、开计划生育证明的方法
(一)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二)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三)初婚未育的。格式同(一)。
(三)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一)。
(四)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格式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