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退休人员年度首次住院医保报了一次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只要低于当地医保规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下次住院就可继续按医保规定报销,不限次数。当报销医疗费用金额超过当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时,超过部分就不能报销了,可通过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的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