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间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是辞退的原因不同,结果及代价也不同。
辞退的员工主要有两种:
1、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不同辞退情况的代价
1、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2、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3、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即以上的无过失辞退。
4、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即以上的过失性辞退。
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合同,里面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是双方的意思自治。但是同时某些也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辞退员工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间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是辞退的原因不同,结果及代价也不同。根据对员工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单位是否给予补偿金,如果是单位的原因依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偿金和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