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甲流病假会扣全勤么?
全勤奖的概念是,单位规定的应出勤日,全部出勤,则额外给予应发工资以外的奖励,作为鼓励,不论因任何原因(包括病假),如出勤率未达100%,则不给予奖励,而不叫“扣除”。因为全勤奖并不是必付报酬,而是单位为提高工作积极性,而另外给予的额外奖励。请病假是会扣全勤奖的,请病假了就等于没有出全勤(不管是什么原因请假,也不管请的是什么假),没有全勤奖是很正常的事情。
二、病假工资的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职工因病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全勤奖是劳动者要达到出勤率100%才有的奖励,否则与用人单位可以不下发全勤奖。全勤奖是单纯为了奖励和鼓励员工按照公司的上班时间,不进行请假,早退,迟到而设立的一项奖励。并不是用人单位必须义务下发的一项奖励。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