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的待遇如何
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一些纠纷进行仲裁,如果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这个时候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所以仲裁委员会的工资是由财政进行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