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三年未签订劳务合什么时间视为应当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
用人单位已经超过二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视作为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有三种情况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后默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1、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內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3、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三、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