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是否工伤
1.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
2.职工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是职工履行社会义务的表现,是一种高尚行为,应该得到单位和社会的鼓励和支持。
3.职工在从事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虽然不是在从事本单位的工作中受伤,但是在从事对社会有益的活动中受伤,因此应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发生工伤为什么要请律师?
首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做出理想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法律手段;
其次,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协助当事人及时调查、收集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最后,更重要的是,律师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分析整理,梳理出对当时最有利的证据,打官司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学问,其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表现的尤为突出,许多当事人有证据有道理,找到法律法规的知识但依然未能胜诉,导致了很多该赢的官司没有赢,该输的官司没有输,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的证据规则所致。
三、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什么紧急处理措施
在发生职工的伤亡事故后应采取下列紧急处理措施:用人单位立即将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在三十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为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索取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