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是公立幼儿园是不合法的。如果是民办幼儿园,要看你们当时入学时签的合同,是否有这一项,是否属于多退少补的那种收费方式,额外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仅要退还你的押金,还要对对方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第十二条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