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4-11-29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把党内关怀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关怀,充分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慰问的生活困难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医疗费负担较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家庭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党员赡养老人、抚养子女负担重,生活困难的;
(四)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困难的;
(五)党员家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列入慰问范围:
(一)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三)党支部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
二、慰问形式和标准
慰问工作由各党总支通过发放慰问金的方式进行。慰问金标准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党员每人1000元、教职工党员每人800元、学生党员每人500元。慰问金从学校党费中列支。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总支要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心坎上。
(二)认真组织。各党总支通过党员个人申请和党支部直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汇总慰问党员人选名单,通过调查了解,结合日常掌握情况,严格对照条件,在研究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并报送慰问党员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确定慰问名单后,由各党总支具体开展慰问。
(三)按时报送。各党总支请于2024年12月8日(星期四)17:00前将《慰问党员建议名单》(附件)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cqust.edu.cn)。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民强
联系电话:023-65022007,1512305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