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旧房翻建规定为当事人需先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危房鉴定,鉴定属实的由房管部门出具同意翻建的意见,当事人携带该处理意见到规划部门报批准,再到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开工建设许可,就可以翻建房屋了。
一、怎么办理农村房产证
农村办理房产证办理流程有以下四步: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3、宅基地批准后,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房屋确权所需材料: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是合法用地的相关文件;
2、乡政部门下发的符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二、翻建父母的房产权归谁
父母旧房被翻建后,父母对翻建屋依旧享有产权。翻建的房屋产权属于对前一房屋产权的延续,属于对不动产的处分。因此之前属于谁的房屋,翻建之后依旧属于谁。但如果家通成员在翻建的过程中出资了的,可以要求产权人补偿。
三、老房屋翻建后能否过户
老房屋翻建后如果是证件齐全的商品房当然可以过户更名、如果是旧城改造或城中村改造的小产权是不能更名的、因小产权房在房管所根本就没有备案。老房子翻建后,其产权根据不动产登记书来确定的,即一般归已办理了产权登记的人所有。因为不动产物权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才会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