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伤怎么跟老板谈赔偿
和老板谈工伤赔偿,应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老板只需要支付以下项目:
(1)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
(2)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除了支付以上工伤赔偿项目外,还需要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劳动能力鉴定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5)生活自理障碍的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一级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一至四级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而未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新发生的工伤赔偿费用。
二、不属于工伤死亡用人单位也有相应的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月。
三、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