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和被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一方单方面将员工辞退的情形。通俗地来理解,就是公司让员工走人。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和情况有很多,比如员工主动离职,员工旷工离职,公司员工协商离职,公司破产要员工离职等等很多种。
解除劳动合同和被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一方单方面将员工辞退的情形。通俗地来理解,就是公司让员工走人。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和情况有很多,比如员工主动离职,员工旷工离职,公司员工协商离职,公司破产要员工离职等等很多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什么区别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六条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我国《劳动法》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因此,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述事实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录用通知书和合同是否有区别
录用通知书和合同,是有区别的。录用通知书是一种要约,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而劳动合同是正式的合同文本,是劳动者承诺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