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员工没犯错是否可以辞退
员工没有犯错被辞退需要进行的是经济赔偿,并不是补偿,赔偿金应当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计算。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司辞退人又不补偿怎么维权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进行无故辞退劳动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比如说辞退孕期的女职工需要进行双倍的赔偿。如果公司不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女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是直接起诉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