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取拨打举报电话、给检察院投敌举报信等的方式来举报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举报,都需要提交证明利用职权谋私情形存在的证据,且此证明必须是真实的。
1、工作日带上书面举报材料、相关证据等到各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进行举报。
2、给检察院举报中心写检举信。
3、拨打举报电话
12309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群众拨打“12309”后,电话将被接往拨打地所在检察机关;如果想进行异地举报,可在“12309”前加拨被举报人所在地区号即可。工作日上班时间,12309举报热线有专人负责接听,举报人可根据工作人员提示,提供被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的犯罪事实,工作人员将对以上信息进行登记。非上班时间也可以拨打“12309”,该热线有录音功能,举报人可根据提示录下所要举报的事实,工作人员会及时收听电话录音并进行登记处理。
4、登陆检察院网络检举系统举报打开有关检察院门户网站(左侧服务通道“网上举报”栏目,填写被举报人信息及举报事由概要,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会产生一串举报代码,日后可通过举报代码查询举报进展。
二、发现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涉嫌犯罪行为需要举报的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单位、个人在发现犯罪行为存在,且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的情形,那么该单位、个人,就有义务举报涉嫌犯罪的民事主体。司法机关在接到举报之后,会做笔录,举报人若是对笔录的内容没由异议,则需要在上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