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据报道,内江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局长被免职。这起事件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社会舆论的热议。据有关媒体报道,近期内江市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公众意见激烈,对市场监管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了质疑。经查,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在食品安全领域存在工作不力、执行不严等问题,局长对该局工作失察,因此被免职。此起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公众普遍认为,市场监管机构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力量,应当严格落实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市场运转的公平、公正、透明。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公开、红黑名单公示、惩戒约束、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加强市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