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有4个步骤。分别是: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当事人,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2、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当事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3、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4、三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