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明确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要求验收。根据该规范的规定,工程承建单位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竣工验收申请书和相关技术文件等。然后业主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做出书面意见。如果业主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需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处理意见。如在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限,业主也可要求承建单位按期履行保修义务。如果承建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竣工验收或抗辩其未能按期发出竣工通知书,则业主有权申请强制性验收。业主可通过书面通知承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性验收。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涉及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重要方面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更加严格,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第十八条 除特殊情况外,承建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业主应在验收申请材料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做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