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工程投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_x000D_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_x000D_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