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已经深入民心了,尤其广东地区的社保成绩有目共睹。但是社保资金不能自由随着本人走,不能全省、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平衡,导致收费标准不统一,困难人士买不上社保。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市地税局长揭-晔等代表建议,与国际接轨,将社保“费改税”,统一收税标准,实现省级乃至全国统筹运用,最终达到社保工作真正公平落实。广东的社保基础好,建议在广东试点,数年内推广至全国。
现状社保存在三问题
揭-晔认为,广东和全国绝大部分城市一样,社保工作存在着三大问题:一是筹资统筹层次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目前还没有建立统一的、覆盖全省、全国的统筹体系,大多数地方甚至还只是在县(市、区)级统筹,使得社保基金在一个省内不同城市之间调剂困难。
二是社保没有一个统一的负担标准。各个地区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人因隶属关系、所在地、所有制性质不同,缴费标准各异,有些市的社保综合费率为20%,有的高达40%,相差近一倍。这也造成了社保不公平———缴费企业不公平、职工受益不公平。
三是立法滞后,社保费难收。
建议社保费改税
揭-晔认为社保费改税内容有五点:一是纳税人,凡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员工、自由职业者都应缴纳社保税;二是计税依据:社保税实质是一种薪金税,是以应纳税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额和缴税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不作任何扣除,应税工资设上下限;三是税目和税率:社保税按不同项目,分别设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税目。不同税目收入分别入库,专款专用。代表们认为,40%的税率偏高,企业负担太重,因此,可在扩大社保覆盖面、拓宽税基的基础上,将各税目的总体税率定在26%左右;四是征收方式和减免税。社保税与个人所得税一样,实行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方式,可允许对失去生活来源和生活在贫困线下的人实行减免税;五是税种归属,社保税应列为地方税种,作为地方财政收入,划入地方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解释为何建议广东先搞
说到为什么广东人有信心要做社保费改税的“前锋”时,揭代表认为,最主要是广东在社保费工作中一直处于领先,并且已经有了四年多开征社保费的经验,再加上广东要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尽早健全完善的社保体系,先走一步,率先开征社保税。
揭-晔为记者专门分析了广东做费改税试点的优势:主要是广东社保费改税有税基,广东率先将社保费的费基与个人所得税税基等同,为社保费改税奠定了基石。而广东的社保税源有保证,去年广东实现GDP13450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0元等为社保税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税源。最重要的一点是,广东目前社保事业已经形成以五大险种为主导的体系,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社保框架形成,为广东社保费改税提供了有利的现实基础。因此,从全方位看,广东省开征社保税条件具备,也应当作全国社保税的“排头兵”。
各方反映
专家时机未成熟
谢*星(中山大学财税系教授):我国的社保费改成社保税是一种大势所趋,不过我个人认为目前社保费改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主要原因是经济条件不成熟。目前我国的社保费覆盖的人群很少,主要集中在城市里有工作的人群,对于广大农民、无固定工作或无工作人士,以及大量的个体户都享受不到这个福利。费改税后无可避免的就是征收面的扩大,但是目前不仅税务部门的征收手段还难以达到大部分纳税人,而且在很多贫困地区纳税人根本就没有经济能力缴纳社保税,只有等我国的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也达到小康才是开征的时机。
另外开征社保税还面临一个和个人所得税类似的争论,如果是税,税率就要全国执行统一的标准,但是众所周知,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差异很大,现在社保费实际上也是各地执行标准五花八门,实行很难。
征税人开征是好事
陶先生(税务工作者):费改税当然是好事,首先可以加强社保税的增收力度,而且由税务部门征收也就更有依据。社保税最关键的问题不是征收而是如何使用,作为一种税款,在支出方面肯定比收费更加规范。
不过社保费改税可能会面临一个争论,就是是不是交的越多享受的福利就越大。目前我们交社保费,部分是归入个人账户,交的多将来拿到的钱就多,还有一部分是社会统筹,但是变成税以后会不会就会变成全部由社会统筹了呢?如果不是,与纳税的初衷会不会相背?
市民费改税有保障
伍先生(市民):虽然我不知道社保费改税会有什么变化,但是我觉得由交费变成交税企业的重视程度肯定不一样。现在经常能看到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不给员工买社保,费改税后企业不买就意味着偷逃税,肯定处罚的力度大,想违法的企业一定大幅减少,打工族就更有保障。而且社保费被挪用的事时有所闻,费改税后税款的支出肯定比费用的支出监管严格,所以我支持费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