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派遣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二、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