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否生效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有以下两种:1、村委会有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且有书面的委托书。如果是受征收方的委托且有书面委托书,同时又无其他违法性事由,那么所签的拆迁协议就是有效的。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且也没有委托书,也就是说是村委会私自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与村民签订的补偿协议,这就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以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是无效的。
拆迁协议签订是否生效
拆迁协议依法签订后是生效的。拆迁协议通常是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与拆迁办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与拆迁办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一、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订立协议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且一致;三、协议的内容是否具体,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四、协议是否不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拆迁房屋是否需要签订拆迁协议
拆迁房屋是需要签订拆迁协议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安置房私下签订协议能否生效
私下签订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能生效,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
是否可以不签订拆迁协议
如果觉得拆迁协议不合理,是可以不签订拆迁协议的。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