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可否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分为两种情形。
1、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更,比如经济补偿金变为经济赔偿金,此时应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当事人的此种变更等于放弃了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新增加了经济赔偿金的请求,如当事人坚持变更,按照新增加诉讼请求处理,看是否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
2、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量的变更,最常见的是请求数额的增减,这种变更没有规避仲裁,也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可以允许。即使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作为新增诉讼请求处理,也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
较有争议的是请求期间的变更,诸如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支付工资的期间等。
1、民事诉讼可以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因为变更诉讼请求是当事人的权利。2、但是在开庭的时候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已经有的证据不能支持自己新的诉讼请求,那就需要延期审理,另外搜集证据。劳动仲裁能否变更仲裁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