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