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什么时间能拿到要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规定是满5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就能办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一、已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是否还要保存
房产证拿到后,房屋买卖已经完成,购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所以要不要保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一般情况下,最好保存购房合同,以免后续需要用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离婚析产多久可以拿证
离婚析产一般30个工作日内可以拿证,申请时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