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想要解约:
一、消费者要解除什么合同;
二、解除这些合同过程中的先后顺序。
一、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终止有下列规定:
1、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以因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2、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有类似的解除合同约定的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规定,即所谓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
3、合同签订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除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
在法定条件下,双方或者一方也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使合同从头到尾或者只在未来。但是,如果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买房时交了首付款后不想要了怎么办?
当事人在碰到这方面的问题时,首先需要仔细的研读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解除合同的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或者判断是否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若无上述情形,需要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方面确实困难,通过与开发商的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者违约金,一般开发商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若上述仍不能实现目的,考虑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通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解约催告不适用于哪些合同解除
解约催告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约催告只适用于因迟延履行引起的合同解除之中,而不适用于下列合同解除:(1)约定解除;(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3)协议解除;(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5)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6)其他根本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如因迟延履行而损害另一方的期限利益及因情事变更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