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