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是购房者需要交纳的费用,但房屋的数量是有限的,所以交纳的维修基金也是有限的。在出现需要使用的情况就好按规定进行处理。既然维修基金是有限的,如果说钱用完了的时候该怎么办呢?下面
一、维修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财政部、建设部2007第165号令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所以说大家需要知道这个问题,毕竟这是很实际的情况,与全体业主有关。一般来说在维修基金使用完之后就要续交,所以大家需要知道交纳多少,才能解决好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