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大会可以行使下列职责: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参加业主大会的业主有多少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只有业主大会的参与人数超过半数,会议的决议方能有效,这充分体现了业主大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机构;
需要得到法定人数的同意后才能对某些事情进行探讨和决议,这样有利于保障业主们的共同利益,营造良好的环境。
业主应当如何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由于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其成立应由业主自行筹备,自主组建。业主大会可以“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准备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予以指导,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提供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成立经验,帮助成立筹备组织。
什么时间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大会可以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召开,业委会的成立都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规则可以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基层人民政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大会召开前需要提前几天通知业主
召开业主大会应提前通知全体业主,是为了让业主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同时让业主有时间考虑会议议题,以便大会采集业主的意见,确保业主大会顺利进行。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所以,召开业主大会,需要提前半个月通知全体业主按时参加业主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商讨。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什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