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执行是否为监外执行

律师回答
摘要:监外执行、管制和缓刑是刑罚执行中的三种不同方式。监外执行是将罪犯从监狱转移到外部执行刑罚的制度;管制是对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处罚方式;缓刑是宣告刑罚暂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形式。根据《刑法》,对于一些轻罪犯,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
1、监外执行不是缓刑。2、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3、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处罚方式。4、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延伸阅读
缓刑执行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缓刑执行是指在法律判决下,对犯罪分子的刑罚进行暂缓执行,并将其放在一定的缓刑期限内进行观察、教育和改造。在缓刑执行中,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要求和程序。首先,缓刑执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其次,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判决书中必须明确缓刑的期限和条件。此外,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缓刑期间的义务,如不得再犯罪、积极参加教育和改造等。同时,法院和相关部门也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缓刑执行的合法性和效果。总之,缓刑执行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旨在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结语:监外执行、管制和缓刑是刑罚执行中的不同制度和方式。监外执行是将刑罚执行场所从监狱转移到外部,并改变执行方式的一种制度;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处罚方式;缓刑是对犯罪分子刑罚的暂缓执行,并进行观察、教育和改造。这些制度和方式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旨在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四十五条 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当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注意约束的方式、方法和力度,以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的自身安全为限度。
对于精神病人已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解除约束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缓刑执行是否为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与缓刑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范围、条件、执行时间和撤销条件。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条件是有碍关押执行的特定情况;缓刑适用范围较小,条件是不再危害社会。监外执行可在判决确定后立即执行,无考验期;缓刑则在判决刑罚时...查看全文

缓刑是否为监狱外执行?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及条件。缓刑是法院暂不执行判决刑罚,经过考验期内未违规则不再执行,适用范围较小。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罪犯,条件包括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等,是变通执行方法,无考验期。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即收监外执行,缓刑...查看全文

是否将缓刑视为监外执行?

缓刑不属于监外执行。缓刑是指法院对于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规定的考验期内暂不执行刑罚。监外执行是特殊原因下罪犯在监外执行刑罚的办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如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查看全文

缓刑是否代表监外执行?

缓刑与监外执行不同。缓刑是指法院暂不执行判决,要求犯罪分子在一定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如不违法则判决不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特殊原因下罪犯在监外执行刑罚。缓刑适用条件包括罪行较轻且有悔改之意,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机关负责缓刑犯...查看全文

缓刑是否属于监外执行

缓刑是一种刑罚制度,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规定的考验期内,如果不违反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以严重疾病、怀孕或生活不能自理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再危害社会为条件,具有考验期,再犯新罪或违反规...查看全文

缓刑是监外执行嘛?

律师解答: 缓刑不是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七十二条 ...查看全文

缓刑是监外执行吗?

律师分析: 缓刑不是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七十二条 ...查看全文

缓刑是监外执行吗

法律分析:缓刑不是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缓刑是监外执行吗

法律分析:缓刑不是监外执行。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如果不违反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查看全文

缓刑是监外执行吗?

法律解析: 缓刑不是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七十二条 ...查看全文

死刑缓期两年是否为监狱外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并不一定监外执行,只有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申请监外执行。死缓两年是对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在监狱内执行。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特定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满后,根据其行为表...查看全文

缓刑是不是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与缓刑都是在非监狱、拘留所等场所执行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查看全文

缓刑是不是监外执行

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并非同一概念,有其本质区别。1、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查看全文

缓刑是否属于监外执行范畴?

缓刑是一种刑罚制度,通过规定考验期,对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与监外执行相比,缓刑适用范围小、条件更为严格,具有考验期,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撤销缓刑执行刑罚,否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查看全文

暂缓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程序

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及其监督、执行和处理。人民法院可直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需制作决定书并抄送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批准机关应抄送检察院,如检察院认为不当,需重新核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需严格管理监督。执行结束后,情形...查看全文

死缓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死缓不能监外执行。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监外执行,但是死缓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查看全文

跨省执行是否为监外执行的特权?

监外执行是能出省的,但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判刑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包括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罪犯怀孕或哺乳婴儿、罪犯生活不...查看全文

涉及监外执行的刑罚是否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符合条件下暂不收监或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刑罚制度。不符合条件、违反管理规定或刑期未满的罪犯会被重新收监。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通知公安机关、监狱...查看全文

缓刑是否具有监外执行的特点?

缓刑与监外执行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制度。缓刑是指法院对犯罪分子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考验期内不违反规定,原判刑罚才不会执行;而监外执行则是指因特殊原因不宜收监执行的罪犯在监外执行刑罚。...查看全文

缓刑执行和监外执行的差异分析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和条件。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条件是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等;而缓刑适用范围较小,条件是不再危害社会。...查看全文

推荐律师

崔壹然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专职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58人次

热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