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属于同城转移的,需携带由转入单位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转移单》:如封存在公积金托管账户内的,《转移单》无需到原单位盖章;如封存在原单位的,《转移单》需到原单位盖章;另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介绍信。
2.属于同城异地转移的,需在转入地分中心(或管理部)新设立个人账户,如封存在公积金托管账户内的,由中心负责操作;如封存在原单位的,需携带身份证、原公积金卡、《转移单》(需到原单位盖章),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属于异地转移(本市以外)的,需提供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个人账户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转移单》(如封存在公积金托管账户内的,《转移单》无需到原单位盖章;如封存在原单位的,《转移单》需到原单位盖章),到转出地办理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