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动监察的处理程序:
(一)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三)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四)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