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1、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
2、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单,检查清单上记载的项目是否到位,尤其要注意结算单上发动机号和底盘号是否与驾驶证上的一致,以防产生纠纷后投诉无门。购买零配件的,要检查零配件明细中列举的零配件有没有超出维修项目中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范围。此外,在阅读结算单和明细时有疑问的要及时提出。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因此在维修前,要问清相关事项并签订维修合同;维修后,要保存好维修结算单。如需要另外购买零配件的,经销商应提供明细单或发票,注明所购配件的生产厂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售后服务规定等。
一旦发生汽车维修纠纷,车主分三步是最实际的维权办法。首先向商家或厂家索赔;如果消费者第一步得不到解决,第二步可以向各级消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投诉;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就要采取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