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新参保后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本市家庭病床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