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现在没有临时工、正式工的区分了,只要在单位从业,都是合同制职工,只有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有固定期限又有合同期长短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但多数单位还保留着原“正式工”和“临时工”的观念和潜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