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一条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