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证明责任规则不同。对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归责原则,虽然在司法裁判中仍有争议,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属于一般过错责任,而动物致害责任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实践中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原被告双方所承担的证明责任不同。动物园作为专业饲养动物的法人与普通游客之间优劣势差距较为明显,若依照前者,由受害人承担证明动物园未尽管理职责的责任,此举并不妥当。一方面,要求受害人证明动物园在管理方面有过错较为困难,与后者相比,其对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规定缺乏基本的了解,这不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另一方面,作为经济上处于优势的动物园可能承担的责任过轻,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第二,责任范围不同。在存在直接责任人的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只承担补充责任,而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则适用完全赔偿责任原则。
第三,适用条件不同。一方面,“公共场所”主要指经营性场所,即使也包括部分非经营性场所,其非经营性也会对责任的轻重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公共”要求允许进入,也就是说,公众场所不包括禁止入内的场所。而在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中,首先,动物园承担责任是基于其所保有的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而是否营利不是判断动物园是否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的依据,因此,游客在免费开放的动物园中遭受损害的,我们并不明确其能否基于动物园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而使自己得到充分、有效的救济。其次,动物园承担责任的基础是其所保有的动物致害,对于在动物园内何处遭受损害并无要求。
一、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
2.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3.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
4.医疗事故责任。
过错推定适用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