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物业服务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一般都是各个地区根据自己地区的特点和居民的需求制定出若干等级标准,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等协商采用哪级标准,并根据服务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但是通常来说,物业管理必须提供的服务基本包含以下几项:
1、秩序管理,也就是所谓的保安,再加上消防。
2、绿化管理,修建草坪、花木,定期大药去除病虫害等。
3、保洁管理,清洁公共区域,清运垃圾,清掏化粪池等。
4、设备管理,包括二次供水、电梯、公共区域照明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运行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