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二、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三、 汽车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四、 二手房过户手续是什么
五、 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的材料
六、 房产证过户流程是什么
七、 二手房交易的过户手续办理
八、 二手房过户要哪些手续?
九、 安置房如何办理买卖手续
十、 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