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法定的假期,对于劳动者来说在满足休假的条件之后可以依法进行休年假。但是有时候我们没有进行休假,那么用人单位就要在这方面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呢?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年假折现如何计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职工年休假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二、什么是年假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在休年假的时候如果没有安排那么用人单位就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其中的补偿标准就是日工资的三倍,这点我们需要做好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