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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手续办理程序包括:监区人民警察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审查病情诊断、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公示并审批。...查看全文
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打架行为,如情节严重,应及时收监。对于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需收监,由法院决定并通知相关执行机关。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执行机关应及时通知监狱或看守所。...查看全文
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用于具有特殊原因不宜收监的罪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被判处死刑或死缓未减刑的罪犯则必须收监执行。执行期间应计算在刑期内,原因消失后继续收监或释放。...查看全文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但不致危害社会、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对于被判无期徒刑且符合生活不能自理条件的罪犯,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公安机关。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查看全文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适用于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况的罪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外执行一般限制在5年内。如果罪犯的疾病治愈后刑期未满,仍需收押执行;若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监外执行的...查看全文
监外执行申请程序及条件: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看守所、拘役所罪犯需由公安机关审查决定;疾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等条件可申请监外执行。执行部门: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原单位协助监督,公安机关管理监督。执行结束后,刑期未...查看全文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罪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但不会危害社会的罪犯。该执行方式要经过人民法院决定,并抄送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具体适用程序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查看全文
我国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主要是实行社区矫正,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管理规定包括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请、消假管理以及保外就医人员管理。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包括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罪...查看全文
人民法院可直接决定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进行暂予监外执行,并制作相应决定书,抄送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的决定需抄送检察院。...查看全文
这段文字描述了一个罪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首先,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并提出建议,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接着,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病情诊断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提请条件的进行提交。监狱减刑、假释、暂...查看全文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情况下,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不在监狱或执行场所服刑,而是采取其他执行方式的临时措施。具体情形包括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但不危害社会等。...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进行病残鉴定后,由监狱批准并通知相关机关,由取保人带回社区进行矫正,执行机关需对其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期满或情况消失后需及时收监。监外执行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被羁押才能折抵刑期。...查看全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监外执行的方式是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申请的决定或批准机关对申请监外执行的主体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查看全文
第一,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第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监外执行的方式是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申请的决定或批准机关对申请监外执行的主体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人民检察...查看全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若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有身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或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适用监外执行。但是,若罪犯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或满足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形消...查看全文
我国法律规定,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孕妇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不危害社会。对于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孕妇或哺乳婴儿的情况下才能监外执行,并需由指定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及条件:监区人民警察研究、监狱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审议、公示、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由指定医院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由监狱组织医疗专业人员参与的鉴别小组进行。条件包括: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查看全文
办理监外执行的流程包括:人民法院对具备条件的罪犯直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并制作决定书;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批准机关审查决定;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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