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新增员工需要办理医保的,属于首次参保的,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属于续保的,与原用人单位配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_x000D_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_x000D_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_x000D_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