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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 【法律依据】: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 【法律依据】: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查看全文
根据《劳动法》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员工享有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延长60天的产假。同时,结婚并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奖励或福利待遇,如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女职工还可以申请延长产假至一年,并且在延长期间...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无论早婚还是晚婚一律休假15天,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增加产假60天,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一共可享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查看全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查看全文
婚假是国家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的福利保证,只要按照法定程序领了结婚证,就可以休至少3天的婚假。根据新修订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吉林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可享受15天婚假。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查看全文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女职工经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期间工资按原额的75...查看全文
吉林省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者可延长60天,同时享受相应福利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的职工可享受婚假15天,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可增加产假60天,男方可获得护理假15天。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费用可由单位适当补助。女职工...查看全文
女职工产假根据法律规定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多胞胎等情况可延长产假。流产则根据怀孕时间而定,未满4个月为15天产假,满4个月为42天产假。...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根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月10日颁布的《婚姻家庭法》,新规定婚假天数由原来的3天增加到30天,并且对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也做了相应调整。具体来说,女方在生育时的产假由原来的98天增加到128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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