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二、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给付的请求、确认的请求、变更的请求。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
三、劳动纠纷的类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3、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