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紧急辞职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急需辞职的,可以通过递交辞职申请并附病历报告,与老板或者直属上司沟通解决;领导拒绝的,应当在三十天后办理离职;坚持急辞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扣除部分工资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