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买卖商品房因面积产生纠纷怎么处理
出卖人交付的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面积增加而导致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二是由于面积减少而导致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其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是由于面积减少造成的,出卖人应当返还买受人已付的房价款,并支付已付的房价款的利息。第二,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同意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的,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是由于面积增加而造成的,那么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而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是由于面积减少而造成的,那么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其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而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开发商房产证办不下来如何处理
在商品房的买卖合同里会有关于交房办证的权利义务条款。每一个业主的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超过了约定办证的期限,就需要承担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方式,维权就比较麻烦,因此要注意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遇到因为开发商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或延期交房等现象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1)协商解决带上合同等,找开发商协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开发商拒不解决问题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手续,开发商首先应向房地产产权管理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其次就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按规定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若是开发商不办理,可想有关部门反应,强制办理。
开发商没有办房产证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行产权过户,只能够进行房屋的交付。所有权移转需要进行登记才能够生效,而登记机构需要查验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之后才能够予以登记。因此只有开发商办理完相关手续,进行登记、办理房产证之后,才能够顺利进行房屋的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