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的分割问题是分割房屋产权的前提是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若买受人实际尚未办理产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分割房屋产权,只能对涉案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