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外公司签合同:在外国公司和中国企业之间的国际交易中,双方的商业习惯或常识有许多不同之处。因此,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更有必要明确合同中的条款。在语言方面,使用日语、中文、英语等多种语言制定的合同需要设置如果中外版本存在冲突,应以中文版本为准的条款。如果双方未来发生纠纷,争议解决方案也需要明确,如法院管辖权在哪里,适用于哪个国家的法律,存在两个主要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