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风险提示: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第一个月工资。一年以上=23个月工资+(工作月份-12)*每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规定如下:(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前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此种补偿金也可称作劳动者依法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行使单方预告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适用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相反,用人单位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产生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权。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举的情况。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如下: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第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企业重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企业重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不一定。要分具体的情形。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未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新合同提出的员工待遇降低,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比如原劳动合同是每月5000元工资,单位愿意以4000元工资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从而拒绝续签的;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是自行协商好聚好散的;3、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即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单方作出辞退员工的决定。比如,小王工作积极性不高,但也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小王也没有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直接让小王离职走人;4、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所谓的无过失性,仅指员工患病或非工受伤、员工实在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员工。比如,老刘因家庭矛盾精神受挫,工作中一直出差错,单位让其参加了多次培训,还给他调整了很多次的岗位,但老刘仍然无法完成基本工作,单位无奈,将其辞退;5、员工被迫辞职。用人单位侵害员工权益(主要包括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未给员工充足的劳动保护),导致员工主动辞职的。如小李所在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仅在工资里单独发放一项500元的社保补贴,小李多次沟通无果,愤而辞职;6、单位裁员。用人单位经营困难,需要批量裁员,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7、单位撤销。包括用人单位破产、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情况。风险提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协商的协商,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企业积极履行自身义务也是减少劳动纠纷,节约成本的方式。
公司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公司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经济补偿年限如何计算?
具体看新单位是否和劳动者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如已经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了一致,当时劳动者未主张经济补偿,或者超过了诉讼时效再主张的,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工作单位,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在计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应该允许合并计算年限。风险提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