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主体;
2、客观表现为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属于个人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还;
3、侵犯的对象,宏观上是指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微观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诚信和公款的使用权。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